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。
3、身体健康,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的体检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:
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;曾受过刑事处分的;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;现役军人;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(事业单位在职工勤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报考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,但不得报考工勤岗位);其他依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。
★营业执照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6PQCUC49
★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:玉红人社许字(2021)03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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